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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宁夏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合作服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第二次)[JSZB-2022-11337]-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5-24 00:00:00   作者:冯美琦   浏览次数:

2022-2023年宁夏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合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2023年宁夏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合作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宁夏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采购研发合作服务。

2.2项目预估金额:650万元(含税)。

2.3本项目共划分3个份额,具体如下:

序号

中标人

中标份额

份额占比

预估中标金额(含税)

1

中标人1

份额一

50%

325万元

2

中标人2

份额二

30%

195万元

3

中标人3

份额三

20%

130万元

2.4服务周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或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框架份额满止。

2.5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2.6【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公告信息”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须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申请人应承诺能够开具符合国家税率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申请人需承诺本项目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1.4申请人需承诺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1)所有要求,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1.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3.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申请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申请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3.3 详细审查资格要求

3.3.1营业收入:申请人营业收入不得低于300万。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的以最新年度为准)。

3.3.2成功案例: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具备至少3例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成功案例(系统或平台开发类)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3.3.3项目业绩:申请人2019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的类似项目(系统或平台开发)业绩累计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如为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为准(如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以发票为准)。

3.3.4项目团队:

1)申请人具备不少于12人的项目团队(含UI设计师1人、前端开发工程师4人、后端开发工程师4人、AI/大数据开发工程师1人、GIS开发工程师1人、软件测试工程师1人,(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须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且至少一年及以上得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以上专业人员须提供人员学历证明材料及工作简历);

2)申请人项目团队中至少具备4名软件工程或计算机相关专业的本科学历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自2021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单位社保缴纳证明(若申请人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还须提供申请人与第三方单位签订的社保代缴协议);

3.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5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2年 052411: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2年 05 3018:00: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中国通服招标系统****************************”支付文件费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3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3.1支付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申请人,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资格预审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门户-工作动态-供应商使用系统需知-“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doc”。平台注册联系人雷经理:025-83303501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607日上午09时30分

6.2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30层会议室

6.3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递交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注册,申请人需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要求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进行供应商注册。

7.2注册网址:*********************************************************,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供应商主数据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标 人:宁夏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力德财富大厦30 

系 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951-567367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系 人:刘继光、冯美琦

   话:1530951454917795136017

   箱:*****************************

9.2异议接受方式:

     异议接收邮箱:【*****************************

                                招标人:宁夏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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